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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道11月课程预告《新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租赁、金融工具)》

发布日期:2020-11-12 08:39:01浏览量:1950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企业会计准则顺利衔接,辽宁财道特开设《新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租赁、金融工具)》系列课程。通过本课程使广大会计从业者快速熟悉准则的主要变动、掌握新准则执行的衔接方法,结合企业自身相关业务,对企业受到新准则的相关影响进行合理预估,以便做好应对。

【课程适合人员】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等相关人员。


【课程收益】

知晓并了解新准则整体的基本内容;

熟悉准则的主要变动之处;

掌握常规业务在新准则下的会计核算及报表列报; 

掌握新准则执行的衔接方法。


【讲师介绍】

姚老师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期专家型管理人才、北注协师资库成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高级经理。姚老师专职从事审计工作10余年,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动向,对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长投合并、股份支付等进行过深入研究,为《计学撮要2018》的主要编写者,为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财务人员、CPA考试等提供过多次培训,拥有丰富的审计实务经验和准则研究能力。姚老师授课逻辑思维清晰、务实,采用大量实战案例,善于由浅入深地将晦涩的准则条文解读地简单易懂;可定制化——进行专业而有效的事前调研,对不同受众可量身定做针对性更强的课程内容,旨在让培训内容适合企业特色和参训者特征。


培训课题:《辽宁财道——新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租赁、金融工具)》

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19-20日(周四、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培训地点:亚世丽致酒店(浑南区浑南四路1号)

培训费用:会员免费(会员费8980元/人/年 ) 

           非会员 2180元/人/次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新收入准则要点解读 

1、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变化

2、收入的定义和准则适用范围

3、收入确认模型的五步法

4、合同成本

5、特定交易事项的处理

销售退回条款

质保条款

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总额法”或“净额法”)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售后回购交易

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6、核算与列报

新增科目和报表项目

相关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与列报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与应收款项

7、衔接规定与预计影响

实施时间安排

首次执行日的衔接处理

预计对报表的影响


第二部分:新租赁准则要点解读 

1、租赁准则的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变化

主要变化: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改为单一模型

(以示例说明新租赁准则的执行对某些承租人财务报表的影响)2、准则适用范围

3、租赁的定义、识别租赁、租赁的分拆与合同

4、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新增的会计科目与报表项目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涉及租赁期、租赁付款额的范围、折现率等判断)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承租人会计处理的综合性示例

承租人的豁免(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不“上表”)

承租人的列报和披露

5、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涉及的会计科目

保留出租人对租赁的分类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的列报和披露

6、特殊租赁业务的处理

转租赁

生产商、经销商的融资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

涉及的会计科目

7、衔接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三部分:新金融工具准则要点解读 

1、准则的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变化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3、金融负债的分类

4、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5、金融工具减值

6、金融工具列报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主要列报项目

新准则下报表格式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