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个月内,OECD将集中精力发布下列8项行动计划的成果报告,这些行动计划的征求意见稿都已相继发布,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行动计划3:强化"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该规则与多项行动计划的相互关联作用备受关注。(二)行动计划4:限制利息扣除:提出数种限制利息扣除的方法,其中两种方法分别名为"集团整体扣除法"和"固定比例法".(三)行动计划7:常设机构:提议的总体方向是降低构成常设机构的门槛,使税务部门能更有力追缴规避构成常设机构享受的减免税款。(四)行动计划11:BEPS行为及其应对措施的经济分析:包括BEPS行为涉及的范围及其影响的各项可能性指标、估测BEPS行为的方法论,以及一份基于现有数据而形成的关于"BEPS行为的经济影响程度和应对措施有效性"的调查分析报告。(五)行动计划12:激进税收筹划安排的强制披露。(六)行动计划14:提高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考虑到BEPS行动将导致涉税争端剧增等问题,明确各国应对上述挑战的基本原则,同时阐述了各国面临的挑战及应对举措。建议建立一种监管机制。(七)行动计划8、9、10:转让定价:关注低附加值劳务,并就转让定价的风险、特性及利润分割法加以阐述。
由于G20各国就如何应对BEPS持有不同观点,各国经济形势差异巨大,以及各国加入BEPS行动的初衷不同,使得就15项行动计划中各项细节达成一致意见困难重重。在各国领导人于2015年11月的土耳其峰会上就BEPS行动所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无法对BEPS行动的最终成果作出定论,而且即便此次峰会顺利结束,在实施细则方面仍需完成大量工作。目前,对于G20是否有意向就其他一些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尚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