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市领导指示,全面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结合《沈阳市推进两化融合工作实施方案》(沈政发[2013]36号)重点工作任务,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对《沈阳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沈专项办发[2012]8号)做了进一步修订完善,请各地区依据新编制的《沈阳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4年本)》(沈专项办发[2014]8号),加快组织做好2014年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和示范性。具体项目申报条件、支持方式、程序及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联 系 人:陈华卿
电 话:82702578
电子邮箱:syjxwchq@163.com
地 址:沈阳市中山路229号1406房间
附件:1.沈阳市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2.沈阳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 则(2014年本)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