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外贸企业面临的出口渠道不畅的实际问题,2014年,省财政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对我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的展位费,以及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品认证、境外投(议)标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扶持。其中,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企业当年参加重点境外展览会的前6个标准展位的展位费给予100%的补助,将企业参加由省外经贸厅组织举办的境外大型综合展览会发生的运输展品的海运费纳入补助范围,并将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补助限额由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同时,为了鼓励中小外贸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对中小外贸企业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市场的拓展,以及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上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积极性,同时,也将推动相关省直部门和各市进一步加大组织我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工作力度,发挥集群优势,对外展示辽宁企业和产品,拓宽我省企业出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