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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规

辽宁省对新建企业免征工会经费

发布日期:2015-08-04 09:15:15浏览量:1750
 近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辽宁省总工会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帮扶困难和新建企业工会经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工发〔2015〕45号),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的全省新建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免征6个月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