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忠轩常务副省长批示并肯定了全省地税机关推进“税银互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这一工作,要求全省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今年以来,针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缺乏互信了解金融机构融机构巨大价值微企业“企业乏互信了解,将小微企业纳税信誉、税收贡献与其融资发展相联系,以小微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建立系统的税银协作机制、信息交换机制,将税务资源、银行资源和企业诚信资源等跨部门信用信息有效对接,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让良好的税务守信记录,成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保障。今年1至10月,全省金融机构利用纳税信.息和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对189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8.
25
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一、立足纳税信用,帮助企业以“信”换“贷”
长期以来,小微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资产少、缺少抵押等客观因素,遇到融资瓶颈;银行想对发展潜力大的小微企业进行贷款,又担心贷款无法收回而不敢贷。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局一直得不到有效破解,限制了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全省地税机关找准企业和银行机构的需求结合点,以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银行信贷担保,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纳税信用以及缴纳税款情况向诚信纳税的企业提供相关的融资产品及金融服务,无需小微企业提供其他抵押和担保,为小微企业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在省地税局的统筹指导下,营口、锦州、盘锦、本溪等市地税机关联合国税机关与银行合作,将纳税信用与企业贷款挂钩,引入银行放贷机制,在激励守信主体、推动征信互认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二、创新“以信养信”模式,力促社会诚信体系构建
随着全省地税机关“税银互动”的逐步推进,纳税信用真正成为了企业实实在在的信用资源。一方面,通过将纳税信用与信贷信用捆绑,既有效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内在价值,又激发了小微企业诚信纳税的积极性,进而带动全社会税收遵从度提高。另一方面,全省地税机关建立了税收“黑名单”制度及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纳税人信用等级差或具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通过这些举措,诚信纳税企业获得信贷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培育了优良税源,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放大。
三、拓展税银合作深广度,实现三方信息共享
随着税银合作的不断深入,全省地税机关积极探索建立税务机关、银行和企业三方信息交换渠道,实现银行机构对借款人涉税信息的及时查验与监控,以及税务机关对借款企业银行开户信息、银行风险提示信息的及时采集与监控,以此促进税银企三方信息共享,有效防范税收执法和金融信贷风险。构建税企银三方信息交换平台,形成了集信息交换、综合服务于一体的长效机制,有利于税务机关通过获取银行机构关键涉税信息及时掌握税源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税收监管,进一步提高征管质效。
全省地税机关通过税银互动举措,用“互联网+税收+金融”的理念,将大数据技术引入中小微企业服务与信贷领域,为小微企业量身订制融资渠道,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加强税银合作,不仅促进了小微企业重视和积累自身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也为银行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参考,实现了税银企三方共赢,更为辽宁地方经济的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