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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规

姜小林:六个方面入手贯彻《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15-08-28 08:55:02浏览量:1585

  江西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姜小林

  《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是专员办开展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江西专员办及时出台贯彻落实《工作规范》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入手将《工作规范》要求细化到具体工作中,促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一、严格接受归口管理。通过组织学习文件、梳理授权来源、强化督查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处室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财预2014352和《工作规范》的规定接受归口管理,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和归口管理司局的指示要求,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全办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财预2014352和《工作规范》关于开展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向上请示、报送工作报告、监管结果反馈等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做到按规定流程开展工作、按时按规定报送和抄送文件、按职责分工对口请示、根据指令进行监管结果反馈。

  三、加强业务对口联系。各处室根据对口关系同相关司局加强联系,畅通沟通联络的渠道,及时请示、汇报,取得点对点的指导,切实做到准确把握政策意图、及时掌握最新要求,促进各方面工作。

  四、健全工作制度体系。全办对照《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我办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部门预算监管、中央转移支付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四个方面工作的综合规程和分类、分项的操作办法,建立业务牵头处室与业务分管处室的工作协调机制、同兄弟专员办的工作协调机制、同江西财政厅的工作落实机制、对外联系工作制度、工作报告制度以及业务工作和行政运行两个方面的内控机制,将《工作规范》的要求细化到各方面工作制度规定中。

  五、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认真贯彻《工作规范》关于“按照属地原则就地监管”和“监管方式以资料审核为主,现场核查为辅”的规定,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加快建立与完善中央预算单位、地方政府债务和收入运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企业(包括国有金融企业)、证券资格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五个方面的“基础数据信息库”、“法律法规库”和“监管档案数据库”,为非现场审核和动态监控打好基础,并注重创新方式方法,采取审核、约谈、函查、电询等非现场审核与现场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六、加强内部考核考评。根据《工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办处室综合考核办法,将工作质量、效率、调查研究、制度建设、配合相关司局进行改革工作试点等,细化为考核的具体指标和要素。实行工作成果统计分析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监管结果被司局采用情况、监管结果落实情况、监管成果再利用情况等及时登入台账,进行总结分析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以此促进全办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规范》,全面提升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