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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规

《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下月起施行

发布日期:2014-08-28 08:31:18浏览量:1488

8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省税务部门在组织收入过程中,能够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但是,由于税种多、税源零星分散,大量的涉税信息掌握在第三方手中,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税务部门不能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大量涉税信息,从而造成税务部门的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7月8日业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共14条,不但就承担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部门、完善税收征管方式和税收协助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就税务机关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如何开展税收预测、监管、协助、服务等税收征管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省税务管理部门表示,通过出台税收征管保障办法,根据多部门提供的综合信息,可以增强税收征管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打击偷逃骗抗行为,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从而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