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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规

辽宁省地税局制定实施方案 做好《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落地准备

发布日期:2014-09-25 03:03:17浏览量:176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4〕98号)要求,辽宁省地税局迅速行动,制定下发《辽宁省地税局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实施方案》(辽地税发〔2014〕97号),并要求全省地税系统迅速响应,积极行动,督促基层地税机关尽快制定落实方案。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省、市、县(市、区)局成立落实《规范》领导小组,负责《规范》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研究解决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督促检查重要工作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将落实工作分为组织文件清理、加强前后台业务衔接、加强国地税协作、落实服务保障四大项,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单位、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确保规范准确落实到位。制定了详细的《全省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人。
三是加强培训辅导。开展省、市、县三级《规范》培训工作,培训覆盖到省、市、县三级地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确保广大地税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规范》的各项要求,每一名前台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和具体操作各项具体业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培训要求,省局已于2014年9月17日至19日举办了两期市、县局相关人员参加的贯彻落实师资培训班,9月30日前,市、县局完成本地区相关人员及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
四是广泛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目前已经下发各类宣传信息18条,通过辽宁电视台、辽宁电台、辽宁日报等多家媒体广泛宣传,省局局长常海同志和主管局长李永发同志分别在辽宁日报和辽沈晚报就积极贯彻落实《规范》接受了新闻采访,辽宁电视台做了题为《辽宁省地税局推行纳税服务新举措,百姓办税时间缩短了50%》的新闻报道,确保纳税人及时看得见、听得见纳税服务新举措。
五是明确时间要求。省局统一印发3500本《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发放给全省县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全体工作人员。要求县(市、区)局要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省、市级地税机关要及时解决县(市、区)局在推行《规范》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县(市、区)局基本规范全面试运行;加强升级规范的准备完善工作,确保升级规范稳步落实。
六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总局要求,将《规范》的落实和试运行情况纳入全省地税机关绩效考核管理;建立明察暗访及巡视督导制度,定期对六个专项整治和《规范》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巡视督导;通过开展第三方调查、实地查验、12366电话回访、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检查督导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