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国税局多角度开展国地税合作。阜新市国税局不断完善国地税合作工作机制,努力拓展合作范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建立联合办税工作制度。国地税机关联合制定并下发相关合作文件,进一步明确双方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为加强双方深入合作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开展征管合作。国地税联合制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三证合一”工作。深入开展委托代征税款合作。联合建立“涉税信息管理平台”,国税机关8类信息实现国地税共享。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在国税机关的倡导下,市政府明确了地税、工商等32家单位为国地税提供企业相关涉税信息。三是加强纳税服务合作。建立工作情况总结和备案制度。对联合开展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联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小微企业纳税辅导”,利用两级纳税人培训学校,对小微企业进行全面培训,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抽取2195户国地税共管户,开展满意度调查等纳税服务举措,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四是强化所得税管理。通过双方合作,阜新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联合开展所得税税收风险应对工作,集中对全市重点税收风险事项进行了全面认真梳理,全面展开涉税风险应对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联合建立所得税管理微信群,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联合纳税辅导,对共同管辖的30户高新企业的70余名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产生了良好效果。
鞍山市国税局国地税合作工作全面迈入1.0时代。鞍山市国税局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努力构建国地税全方位、紧密型合作新格局。一是建立健全合作领导组织。参照辽宁省国税局模式,于8月中旬正式成立了国地税工作合作领导小组,双方“一把手”任组长,涉及相关业务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国、地税局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单位,全面统筹规划双方工作合作。二是及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的合作方案,通报前期合作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合作项目。三是认真排查合作主要“瓶颈”。为确保双方合作顺利推进,国地税联合排查了当前工作合作主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先后梳理出“联合开展税收分析双方数据口径不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系统不一致”、“个体委托代证存在一定难度和风险”等7个方面的内容,逐一研究,分别提出了相应解决办法。四是详细制定合作推进方案。围绕深度贯彻落实辽宁省国税局实施方案,结合鞍山税收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纳税服务合作、税收征管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技术合作、“走出去”企业服务合作、税收分析和税收调查6个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力求全面细致,便于基层直接操作落实。同时,将合作工作纳入“三单”和督办范畴,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定期检查、全程督办,确保双方合作工作全面对接、全力以赴、全速推进。
锦州市国税局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渠道,在凌海市试点推行“一窗一人双机双屏双系统”,使纳税人在国地税办税服务厅的所有综合服务窗口均能同时办理国地税涉税事项。一是升级硬件设施。购置服务器2台、计算机40台、打印机24台等办公设备,对国地税办税服务厅的硬件设施进行升级,为联合办税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凌海国地税共同举行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双方办税服务厅人员掌握对方涉税业务的办理流程和实际操作,提高了业务水平,为“一岗办两税”打下基础。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开发国地税联合办税平台,建立和完善国地税共管户信息库,做到信息共享、及时交换。指派专人按照规定格式定期交换国地税共享信息数据,截至目前已交换风险防控信息50条、定额信息9000条、非正常户信息34条。
“一窗一人双机双屏双系统”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共为150余户纳税人办理地税业务,征收地税税款82余万元;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共为110余户纳税人办理国税业务,征收国税税款40余万元。
网络信息平台,实现涉税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比对核查为手段,达到严格控管税源,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加财政收入的目标。同时,创新联合办税服务模式,采取可操作性强的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办税服务。
盘锦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国地税合作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梳理合作事项,积极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国地税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各项合作措施,目前已开展了19项合作,国地税合作成果初步显现。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盘锦市国地税局联合制定下发文件,明确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及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为全面开展好国地税合作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创新合作事项,加强联合办税合作。辽东湾新区国、地税局共建一个办税服务厅,在联合办税方面确定6项合作事宜,统一设置办税服务区功能区域,共用排队叫号器、电子宣传显示屏、表证单书填写台等硬件设备,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真正做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三方共赢”。三是联合进行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新政。盘锦市国地税局及盘锦市经信委联合召开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辽宁日报》、盘锦电视台等4家新闻媒体和全市100名小微企业代表受邀出席了发布会,取得较好宣传效果。联合召开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联席会议,统一宣传通稿,有效运用银行室内、室外LED电子显示屏、电视宣传版等宣传载体,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四是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银税互动”激励诚信纳税。盘锦市国、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全市符合条件的5308户企业进行了评定,共评定出66 户A级纳税人。在此基础上,盘锦市国税局将A级纳税人全部向市工商银行备案,现已有8户企业在工商银行办理了优惠贷款9.8亿元,2户企业享受了银行承兑汇票无担保优惠,15家A级企业享受各项收费业务的减免。五是联合设立及变更登记,加强委托代征税款合作。该局继续推广“三证合一”工作,目前,已为1522户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为2740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盘锦市局为地税局代征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费,2015年1-8月,共为地税局代征税款2351万元。
本溪市国税局国地税联合稽查取得成果70万元。本溪市国税局在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工作中重点积极推行国地税联合稽查,不断探索新的合作内容和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积极开展信息交换。对共同管辖的纳税人,双方互相通报选案情况30余个,共同商议是否进行联合检查,并与5户被联合检查的纳税人进行了沟通,在案件查实后互通了处理、处罚结果,保证了案件查处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二是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制定了年度检查计划,统一信息采集范围、内容、标准和报送时间,共享信息和分析结果2000余条,并联合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达到了“查前统一部署、互通信息,查中联合采集信息、明确分工,查后联合辅导督促、定期会商、成果共享”的检查效果,取得成果70万元。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切实深化国地税合作。在共同开展税收宣传月宣传活动,联合举办纳税人培训大讲堂,共同为企业开展税收政策辅导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合宣传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宣传。今年7月,了解到“中国(沈阳)嘉泰工业装备博览城”专业市场刚刚开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地税局主动作为,选派业务骨干进市场联合开展税收政策辅导,派驻税务联络员现场办公,统一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实地解决了新办纳税人在办税方面存在的诸多困惑。营口市老边区国税局在党风廉政教育建设上加强与区地税局合作力度,建立了党风廉政教育长期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教育方案,组织开展活动。除每年必须邀请检察院同志做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外,还相继联合开展“税务干部进军营树正气”、“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 等活动。8月28日,该局与区地税局联合邀请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干部做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国地税合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区税务系统近几年无重大党风廉政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连续在区廉政建设和行业评比中名列前茅。辽阳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地税局合作将税收检查作为联合开展工作的新途径,双方稽查部门于日前对高风险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召开了联合工作研讨会。稽查部门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筛选,确立待查对象。目前,检查组已对选定的4户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过程中,国、地税稽查局统一部署、统一进户、统一检查内容、统一政策口径、统一结案上报。双方将定期召开联合例会,跟踪检查进度。联合检查充分整合了国、地税双方的稽查资源,形成了执法合力,同时避免了重复税务检查,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葫芦岛市连山区国税局积极加强国地税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纳税申报、联合控管等日常涉税事项流转信息共享,建立互信交流、信息共享的长效协作机制。纳税人凭国税部门开具的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即可办理地税免征手续,既给纳税人减轻负担,又大大提高国地税工作效率,形成了工作合力,实现国税、地税、纳税人三方共赢,呈现“1+1>2”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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